案执行广州市科利亚农业机器有限公司、彭康益、广东科油炸生产线利亚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、广西科利亚农机处事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一案

发布时间:2019-10-01 点击:528次

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公 告

(2019)粤01执3369号

广西科利亚农机处事有限公司:

????本院备案执行广州市利亚农业机器有限公司、彭康益、广东科利亚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、广西科利亚农机处事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一案,因你下落不明,麻辣小龙虾生产线,无法送达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的划定,向你通告送达本院(2019)粤01执3369号终本裁定书。

????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内容为:本院(2019)粤01执336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措施。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令效力。

????自本公密告出之日起,麻辣小龙虾生产线,颠末七日即视为送达。

????特此通告。

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

案执行广州市科利亚农业呆板有限公司、彭康益、广东科油炸出产线利亚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、广西科利亚农机办事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一案

案执行广州市科利亚农业呆板有限公司、彭康益、广东科油炸出产线利亚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、广西科利亚农机办事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一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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